1、每套应纳消费税=860*30%=258元,1万套应纳消费税2580000元2、消费税法规定,成套销售化妆品全额纳税,所以纳税人为了节税应该避免成套销售3、纳税人可以改变包装地点,因为消费税是单环节纳税,比如改在零售环节包装,或者是成立单独的包装公司,由甲公司销售给包装公司,当然是单件销售各一万支,这样非应税化妆品可以不纳税,应纳消费税=(140+50+90+280)*30%*10000=1680000元,可以节税9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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