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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流程怎么操作?

发布日期:2026-09-05 09:23:43 来源:会计考试网

这个比较复杂,如果一开始是小规模的,需要把国税地税以前东西都废掉…找认证公司认证资产,然后国税地税慢慢走程序,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很麻烦…找一个会计专门跑这事…主要是国税这一方面需要审核

新申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如何报税?

1\如果你不熟悉公司有哪些税种,建议你可以直接与地税、国税的片管员联系,找他们核实公司有哪些税,因各地税务规定会有差异,所以一定要去片管员核实为准。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一次报税,建议你可以去国税大厅找当班经理询问,因国税实行金税抄税办法,各地也会有不同,可网上报税、抄税、可纸质申报抄税,所以你去问一下报税程序记下就好了。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报税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1、发生预缴税款抵减的,应自行计算需抵减的税款,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减申请。2、预缴增值税余额大于本次预缴增值税的,不再预缴即可直接发售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余额小于纳税人本次应预缴增值税的,应按差额部分预缴后再发售专用发票。3、辅导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因增购而预缴的增值税余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详细步骤

每月1号抄税。进入金税系统,点“报税处理/抄报税管理/抄税处理”菜单或导航图中的“抄税处理”,系统弹出请选择抄税期对话框,选本期资料,确定。系统自动将本期税额抄写到税控IC卡上,并提示“发票抄税处理成功”,点确定。抄完税后打印销项报表,点“报税处理/抄报税管理/发票资料查询打印”系统弹出“发票资料查询打印对话框”,选择发票种类,选择月份,所属税期,打印本月发生的发票汇总表及明细清单。
远程报税。读取金税卡报税状态,打开“远程报税”点“报税状态”,系统提示,金税卡状态读取成功,可进行远程报税,点确定,再点“远程报税”系统提示“正在准备报税数据向税务局提交”,请稍候,如果操作成功,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请稍后查询报税结果!点确定。稍等会点“报税结果”,点确定。稍等会点“报税结果”,系统弹出:报税结果查询窗口,右上角有相错误号,271D为正常,此状态表明上传数据成功,尚未进行一窗式比对,点关闭即可。
进入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填写申报表一般纳税人到少填6张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销项税(表一)”,“进项税(表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检查报表无误,上传报表,统提示“正在准备报税数据向税务局提交”,请稍候,如果操作成功,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如果纳税人已开通银税联网三方协议,此时系统会提示是否扣款。
清卡。进入开票系统,打开远程抄报税,点报税状态,系统弹出”报税结果查询”窗口,右上角有个错误号:0000一窗式比对成功。进入远程抄报,点“清卡操作按钮”,系统弹出“清卡操作成功,点确定。
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流程
(1)抄报税:纳税人在征税期间之内登陆开票软件进行抄税,并且通过网上的抄报或是办税厅抄报,向所在税务机关上传上月开票数据
(2)纳税申报:纳税人在网上登陆申报软件在网上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成功而且通过税银联网实时扣缴税款;
(3)清零解锁:申报成功之后,纳税人返回开票系统对税控设备进行清零解锁。一般纳税人若是没有税控设备的只需要进行第二步申报操作,不需要再进行第一和第三步操作。
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
(1)已经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存根联;
(2)符合抵扣要求而且在本期的申报当中进行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
(3)符合抵扣要求而且在本期申报中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纳税申报抵扣的税收完税凭证与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跟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是发票;
(5)已经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是报查联;
(6)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与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与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7)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税法主体是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两类。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指依照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增值税法中,纳税主体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等等。

法律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六、申报期限
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0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0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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