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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如有法定情形的,不得领购使用增值

发布日期:2026-09-15 09:15:05 来源:会计考试网

一、一般纳税人如有法定情形的,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定情形指的是什么

法定情形指的是:

1.会计核算不健全.

2.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计税资料.

3.有过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改正者.

4.销售的货物全部都属于免税项目者.

5.从1995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能经营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装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生产经营机器、机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凡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改开普通发票。

二、下列情形中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A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B将货物无偿捐献他人

D汽车制造厂销售汽车给使用单位

汽车制造厂销售汽车给使用单位的发票为机动车专用发票,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哪些情况下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贵公司是销货单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购货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要给对方开具专用发票,对方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给对方开普通发票。如果贵公司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只能给对方开普通发票,如对方为一般纳税人需要专用发票,贵公司可到税务局代开专用发票

四、事业单位为什么不能开增值税说明

一下情况下,事业单位都是非增值税纳税人,当然不能领购和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有科研和培训业务并注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除外。此外,纳税人向事业单位销售货物或劳务(服务),通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就可以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 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给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不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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