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措施:
第一、对于劳务分包的税务筹划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在生产运营当中的劳务成本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未来工程施工中的劳务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也将会越来越大,因此,必须做好劳务成本的税务筹划。
第二、对于供应商选择的税务筹划
我们知道,一般纳税人开具的物资类发票税率为13%,而简易征收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建筑行业在在选择供应商时一定要做好比选相关工作,将含税价拆分成不含税价,通过不含税价来进行比价,以此来选择不含税价更低的供应商。
第三、对于专业工程分包的税务筹划
由于各建筑企业的社会环境不同,以及专业化的要求不同,在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一般会对某些相关专业工程部分进行分包,由于物资部分的税率为13%,如果采用包工包料,那么材料部分就会损失4%的税金差额,因此可以考虑只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分包,从而获得税金优惠。
2016全面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改增值税后未必会大幅度增加企业税赋,如果你是小规模企业就想办法搞成本,几乎没什么好筹划的,顶多告诉你印花税按合同金额收但合同有注明税费的可以减免,所得税能小微则已经是10%很低了。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项目可以筹划的就比较多,方式无非是高风险高回报,但也完全可以安稳落地。我国税务正从人治走向法治,但还没走完你懂吗?具体什么项目可以再聊,针对项目筹划才知思路正对整年筹划才知出路,谢谢
建筑业企业税收筹划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10%,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方法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3%。对于不同纳税人身份应纳增值税计算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工程总造价(不含税)×3%;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工程总造价(不含税)×10%-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纳增值税的差额=工程总造价(不含税)×7%-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对不同业务是否分开核算。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涉及不同的税率,工程项目合同中建筑业按10%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动产租赁按16%计算缴纳增值税,材料按16%计算缴纳增值税,设计按6%计算缴纳增值税。工程项目包含的不同业务直接影响建筑企业的税负,与上游企业签订合同时,最好将税率较低的设计部分分开核算,将税率较高的动产租赁与材料采购部分统一在建筑工程施工金额之内,按10%建筑业服务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采购环节,应将税率较高的动产租赁与材料分开签订合同,从而提高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比例。
对人工成本考虑是否减少或采用外包。人工成本在建筑业所占的比重较大且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建筑业企业应该考虑是否减少企业本身的人工成本支出,比如施工设备的操作是否可以在设备租赁中让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再比如,在采购电缆时是否可以将电缆铺设包含在电缆采购合同中。减少建筑企业自身的人工成本支出,可以增加建筑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对供应商进行选择管理。一般纳税人建筑施工企业选择供应商时应选择一般纳税人,尽量避免向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采购,这样才会使抵扣链条真正打通,实现充分抵扣,才能实现税负的整体下降。在工程预算环节做到预算的具体化,避免零星采购的发生,使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材料得到有效控制。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