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3全部
契约型私募基金本身并不是一个纳税主体。契约实际上就是代人理财,也就是信托,受托人不是财产的真正所有者,而真正的财产所有者是受益人。
目前我国对信托的税收政策只是对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进行了税收政策试点,对信托公司当年收益分配给投资者时,在信托环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扩展资料:
契约型私募基金具体的操作方法是:
(1)发起人作为基金的管理人,选取一家银行(而非券商的营业部)作为其托管人;
(2)募到一定数额的金额开始运作,每隔一段时间开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净值,办理一次基金赎回;
(3)基金管理人根据业绩表现收取一定数量的管理费。为了吸引基金投资者,应尽量降低手续费。
当然,如果将来《投资基金法》实施后监管的情况比较宽松,还可以采取变通的形式,具体的做法是:
(1)每个基金持有人以其个人名义单独开立分帐户;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资组建一个主帐户;
(3)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统一管理各帐户,所有帐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
(4)证券公司尽量使每个帐户的实际市值与根据基金单位的净值计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赎回时由主帐户与分帐户的资金差额划转平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契约制私募基金
契约型私募基金本身并不是一个纳税主体。契约实际上就是代人理财,也就是信托,受托人不是财产的真正所有者,而真正的财产所有者是受益人。
目前我国对信托的税收政策只是对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进行了税收政策试点,对信托公司当年收益分配给投资者时,在信托环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扩展资料:
目前针对私募基金等资管产品运营环节征收的增值税,其税款实际是由基金财产承担,最终也还是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来承担,并未违背基金法。同时本文认为,当前资管产品增值税的基本理念,还是使资管和自营资金的税收相对更为平等。
而且现实是:随着财税56号文的下发,金融和税务间的博弈基本尘埃落定:资管行业增值税整体体系已经成型,具体要求也已基本明确。银行理财、信托、券商资管等等各路资管产品,几乎也都该怎么交怎么交了。
当然,行业里有人争取利益还是不错的。不过在当前环境下,作为私募基金的管理人而言,最重要的还是了解和掌握现时的制度规则,照章执行。毕竟税务局也不会根据什么演讲辞来办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契约制私募基金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