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什么时候报?
4月份的工资一般是4月底或者5月初发,5月份的征期内申报就行了,一般是5月1日-7日申报缴纳税款,每月20日前(有些区是在征期内,有些区却可以到月底)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计提个人所得税是在发放工资时计提,分录如下:
借: 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现金
去银行交完税了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二、个人所得税一般什么时候申报?
个人所得税规定每月7日前申报,逾期申报需要交纳滞纳金。
个别省份可能因推行明细申报而暂时推迟个税的申报期,具体请咨询:12366
三、地税网报:申报办税---综合申报---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分别是什么时间?
在个人所得税法没有修订前,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期限目前依然是次月七日前。也有地方为保持与其他税种申报日期的一致性,默认为次月15日内。具体可参考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实施条例:
税法第九条第二款所说的特定行业,是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
税法第九条第二款所说的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计征方式,是指特定行业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预缴,自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税法第九条第四款所说的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是指在年终一次性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义务人,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0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
四、我需要申报个税,请问个税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每月1日———15日是审报时间点,超过每天按10块钱罚款。
五、个税明细申报时间 北京
明细申报应在每月1日至最后一日之间完成。北京地税网上有征期日历,你可以上去看一下
六、新个税什么时候开始申报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2019年1月份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2019年2月征期进行扣缴申报(即: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明细申报”)并缴纳税款,此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月份应为2019年1月。
同时,扣缴义务人自2019年1月1日起向员工发放工资并计算和预扣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2月1日起扣缴客户端才会支持新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的提交上传功能。因此,也要求扣缴义务人2019年1月份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2019年2月征期进行扣缴申报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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