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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交纳时间规定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6-08-28 09:24:42 来源:会计考试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百: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度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问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答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内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容,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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