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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发票就不能超过营业额多少

发布日期:2026-08-18 00:16:57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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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第57号):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号)继续执行财税〔2014〕71号的规定至201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季度销售额6万元至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扩展资料

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的应税劳务是否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餐饮发票

每家公司的发票做账,各类发票是有一定限额的,各种类型发票限额分别如下:广告费:全年收入的15%可以扣除;餐费:不能超过全年收入的千分之五,按60%扣除;福利费是全年工资的14%,可以扣除;所得税的税点是营业利润的25%.所以餐饮发票就不能超过营业额的千分之五。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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