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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资产总额怎么填

发布日期:2026-09-16 18:44:42 来源:会计考试网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资产总额怎么填

企业所得税年报的基础信息表中资产总额填企业资产的时点数,即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基础信息表》中的“105资产总额(万元)”:填报纳税人全年平均资产总额,小数点后应保留2位小数。

扩展资料

填表须知

在纳税申报表中,除了有11项的年所得项目以外,还有每项对应的“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 其中按照税法规定属于免税或免征的所得的项目在“应纳税额”中按0填写。

对已经缴纳或已经由单位扣缴的税款在“已缴(扣)税额”中填写;按税法规定允许抵扣的税款在“抵扣税额”中填写;“应补(退)税额”中填写的,是“应纳税额”与“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的差额部分。扣缴义务人应于签订合同或协议后20日内将合同或协议副本,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有关扣缴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申报表

资产总额填报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

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资产总额主要用于判断是否为税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需要月报、季报、年报三种。税局为了保证能更快的收到税费,对于年报有规定上报的时间。

根据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即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

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第46行“资产总额”: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平均数,按照纳税人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用于判断是否为税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把全年12个月份的“资产合计”栏“期末数”+ “期初数”之和除以12再除以2,就是资产总额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填写说明:“103资产总额(万元)”: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1、收入明细表。根据利润表本年累计数分项填写,没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的话,就全填写0。 2、成本费用明细表。一项项填写即可,营业外支出要分拆,根据实际分类填写。 3、纳税调整项目表。这个很关键,按照账目一项项填写,具体参考所得税法暂行条例,需要调增的就调增。不需要就如实填写。很多事要先填写后面的附表的,就先填附表。 4、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明细表。 5、税收优惠明细表。如果没有税收优惠项目,前面都是0,把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所属行业填写一下即可。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如何进行汇算清缴?

根据市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汇算清缴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

1、鉴定对象:凡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均需参加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

2、2018年应税所得率的确定:暂按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确定。

3、填写要求

1)纳税人应完整、准确地填写《鉴定表》所列的内容,特别是“纳税人申请意见”一栏,纳税人对2015年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查帐征收或核定征收)需有明确的申请意见,并加盖公章。

2)“年度”:统一填写2018年度;

3)“上年收入总额”:应与清算表所填的数据一致。对取得的收入属于不同项目的,应在“其中”栏中分别填写;

4)“上年所得税额”:填写所属期为2017年度,且实际已经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5)“上年征收方式”:统一填写核定征收;

6)“账簿设置情况”等5个行次:应填写是否正确、完整;

7)实行电算化会计核算的,成本费用核算应为能正确核算,则不能实行核定征收。

二、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汇算清缴对象:凡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均需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汇算清缴方式

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纳税人应先从上海财税网站“纳税服务”-“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将相关表格填写完整后通过网上电子申报企业端软件上传数据,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未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持《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直接到办税大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3、汇算清缴需报送的资料详见附件1:核定征收纳税人报送资料明细;附件2:核定征收企业资料清单及附件。

三、时间要求

(一)汇算清缴时间要求

1、5月10日前,完成2017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并将申报资料交至相关税务所;

2、5月15日前,年度申报需退税的纳税人提供相关资料申请退税;

3、5月31日前,完成税款的多退少补。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税法之规定,中国对所得税采取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的,年终再进行清缴的方式征收。

所谓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的纳税人以会计数据为基础,将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将会计所得调整为应纳税所得,套用适用税率计算得出年度应纳税额,与年度内已预缴税额相比较后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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