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计提跌价准备详细讲解?
企业存货跌价准备的通俗解释就是存货跌价了,但是存货并没有卖出,为了体现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当没有卖出的存货跌价的数额,通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出来,提前把损失反映出来。
存货减值损失和存货跌价准备的区别?
存货减值损失是损益类账户,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时,就意味着发生了存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会导致本期利润减少;存货跌价准备属于存货的备抵账户,属于资产性质当一个企业存货发生减值损失时,不直接冲减存货的账面余额,而是计入存货跌价准备的贷方,存货跌价准备账户的余额,是一个企业某项存货累计发生的减值。综上所述,存货跌价损失是损益类账户,存货跌价准备是资产类账户。
存货跌价准备在报表怎么列示?
存货期末计价的基本原则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熟低法计价,当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实际成本时,应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属于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有关存货科目的备抵科目。
期末填制资产负债表时,应用存货的实际成本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即用有关存货账户的期末余额-货跌价准备账户的期末余额。所以存货跌价准备应列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项目下的存货项目。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有哪些?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1、存货发生减值,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2、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时: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条件有哪些?
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及结转会计处理:
1、存货跌价准备转回。 企业应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比较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算出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再与已提数进行比较,若应提数大于已提数,应予补提。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条件: 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提示】当存货可变现净值小于存货成本时,“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方余额=存货成本-存货可变现净值
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体现什么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是根据估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的成本和销售的税费。如果存货不需要加工直接销售,则用估计售价减去销售的税费确定可变现净值。
“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在具体运用时,不同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有所不同: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对于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为:
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金
加工后再出售的存货
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在产品或自制半成品),其可变现净值为:
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金上述公式中的“估计售价”。如果属于按定单生产,应按合同确定的价格;如果未签订合同,则应按市场价格确定可变现净值。“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金”,不含增值税和所得税。
这里需要强调两点:
一是期末对存货进行计量时,如果同一类存货,其中一部分是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另一部分则没有合同价格约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区分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和没有合同价格约定的两部分,分别确定其期末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从而分别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由此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得相互抵消。因存货价值回升而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按上述同一原则确定当期应转回的金额。
二是如果存货为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材料,则应当将原材料与其所生产的产成品的期末价值减损情况联系起来:1、若用原材料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产成品的成本,则原材料应当按照成本计量;2、若用原材料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低于产成品的成本,则原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资产评估中存货跌价准备怎么处理?
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存货的范围比较宽,有在途物资、原材料、包装物、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受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存货是否需要计提跌价损失、关键取决于存货所有权是否属于本企业、存货是否处于加工或使用状态。凡是所有权不属于本公司所有的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如受托代销商品;凡是处于加工或使用过程中的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如: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存货实物形态及数量不容易确定)、在用低值易耗品(价值低且已摊入成本)等。 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 企业应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比较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算出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再与已提数进行比较,若应提数大于已提数,应予补提。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为什么大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基于会计的谨慎性(不高估资产)原则进行的。
在期末对存货的减值情况进行测试,如果账面价值低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时候计提,这样确保存货的账面价值不高估。
计提之后,在报表导致存货金额降低,账面利润减少。
在实际中,对于一般的企业不强制要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一般只有上市公司要求必须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
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比例是怎么算的?
存货跌价准备=库存数量×(单位成本价-不含税的市场价)
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以收回的部分,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并计入存货跌价损失。 简单的说就是由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原成本,而对降低部分所作的一种稳健处理。
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调增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下一年,上年度发生的存货跌价准备又冲回的,同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之前确认过存货跌价准备。当存货出售时,会计上之前确认的存货跌价会冲减成本,导致会计利润增加,即存货跌价转销账务处理。但是实际税务利润没这么多(税务利润=售价-存货余额,非存货账面价值),这部分存货跌价准备需要做纳税调减。
按照国家的规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因此在计算应交纳所得税时,是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并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先确定应税所得,再乘以适用所得税率求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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