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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是否缴纳印花税?

发布日期:2026-09-17 09:25:21 来源:会计考试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时,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于转让在建项目行为应按以下办法征收营业税: 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 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在建项目是指立项建设但尚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或其它建设项目。 对于以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是否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相关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我们认为,借鉴财税[2003]16号文中的规定,贵公司将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根据投资协议等可以界定为实质上发生了产权的转让行为,应该按“产权转让合同”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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