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人单位:
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为确保税收征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现就税务法人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所有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二、采集内容
1. 法人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成立日期等。
2. 财务信息:包括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税种认定、税收优惠情况等。
3. 联系信息:包括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4. 其他相关信息:如企业性质、经营范围、行业分类等。
三、采集方式
1. 线上采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或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进行信息填报。
2. 线下采集:前往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现场填报。
四、采集时间
请各单位于即日起至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五、注意事项
1. 请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如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税务机关进行更正。
3. 未按时完成信息采集的,将影响后续的税收征管和服务。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当地税务机关,联系电话:xxxxxxxx。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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