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以下是税务局最新信息简讯,请您关注以下内容:
一、税收优惠政策
1.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2.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可申请延期申报纳税,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纳税申报提醒
1. 请广大纳税人于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
2.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请按时申报。
三、纳税服务举措
1. 税务局推出“网上办税厅”,纳税人可在线办理各类涉税业务。
2. 纳税服务热线12366全天候提供咨询服务,欢迎纳税人来电咨询。
四、特别提醒
1. 请纳税人妥善保管好税务登记证、发票等涉税资料,防止遗失。
2. 如有涉税疑问,请及时联系税务机关,避免因误解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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