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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舌尔避免双重税收协定?

发布日期:2026-09-01 09:15:45 来源:会计考试网

自1994年塞舌尔国际商业公司法颁布以来,已经有30000家离岸公司在塞舌尔成立,并以每月600家新注册的速度在增加。塞舌尔的国际机场是印度洋地区最优秀的机场,其国内和国际电讯服务已发展成熟,越来越多的国际银行和保险公司到塞舌尔开设分公司,由当地管理公司、会计师行和律师事务所提供支援服务。

塞舌尔避免双重税收协定

1.与塞舌尔签订避免双重税收协定之国家:塞舌尔与中国、比利时、南非、印尼、泰国、马来西亚、模里西斯、津巴布韦签有避免双重税收协定。

2.正在拟定避免双重税收协定条款国家:阿拉伯、塞浦路斯、俄罗斯、越南与埃及等地。

3. 预定加入塞舌尔避免双重税收协定之国家:突尼西亚、马耳他、印度与捷克共和国。

塞舌尔公司制度

海外离岸公司免除其在赛舌尔群岛的税收,包括:全部股息、利息、租金、补偿以及从其它证券、债权中获得的收入及其它公司收入。除此之外,海外离岸公司没有财产继承税和赠与税。同时,赛舌尔群岛的海外离岸公司被免除所有经营的印花税。

已经从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境外所得税税款为什么不能作为可抵免境外所得?

此问涉及国际税法问题。首先应当肯定一个国家或地区有税收征管权;其次才能讨论协调税收管辖权和避免双重征税等方面的问题。涉外税收主要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就个人所得税而言,涉及到2个纳税主体,即,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就企业所得税而言,也涉及2个纳税主体,即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一个主权国家对其所属的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有完全的税收管辖权,无论其收入来源于何方。国际双重征税现象的产生是各国税收管辖权发生冲突的结果,过重的税负可能不利于国际经济往来,对纳税人更是不公平。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或者国际重叠征税至少涉及三方主体,其中,二个主体是为官方,税收征收机关,另一方是纳税人。目前,中国对外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基本上采用的是《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成为双边协定的基础,中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均依缔约双方税收权益分享的原则,实行限制税率,除非中国与税收来源国的双边协定是相互免税,扣除的境外所得税税款就不能抵免境外的其他所得。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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