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1、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2、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1、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2、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不同企业类型的税率也是有差别的,比如以下两个例子:
一般企业(25%)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超过100人,资产总额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超过80人,资产总额超过1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10%)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企业税收筹划
1、先进先出法:结转成本为(2000+3000)*400=200万
2、加权平均法:单价成本=(1000+*400+2000*400+4000*500+1000*600)/(1000+2000+4000+1000)=3800000/8000=475元,结转成本为(2000+3000)*475=237.5万;
3、移动加权平均法:库存3000时,单价400,此时结转成本2000*400=80万;余1000,购入4000,则移动单位成本,(1000*400+4000*500)/(1000+4000)=480元;销售3000时,此时结转成本3000*480=144万,这种方法结转成本合计224万;
通过以上计算得出,第二种加权平均法有利于节税
企业所得税的特点是什么?其立法原则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法》的几个特点 :
(一)引入了“居民、非居民企业”的概念。
(二)25%的税率在国际上属于适中偏低。
(三)优惠重点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
(四)5年过渡期安排有利于维护企业利益。
(五)税率调整对港澳台企业影响较小。
立法原则:(一)统一税法,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
(二)理顺和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三)兼顾我国实际,向国际税收惯例靠拢
(四)简化税制,提高征管效率
企业所得税的特点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 种税。它是由1994年以前的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
统一税率。税制改革后,将三个内资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进行合并、调整,税率形式和税负水平的统一,改变了过去税率分设、税负不平的状况,为不同所有制企业的竞争创造一个比较平等的环境。
统一税前扣除项目。改变了过去税前扣除项目各异,造成税负不平、管理混乱的状况,基本上使不同经济性质的企业税前扣除项目和标准一致,从而有利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管。
扩大税基。取消了原来实行税前还贷和单项留利免予计税的做法,从而保证了企业所得税税基的稳定。
明确应纳所得额与会计利润分离。明确应纳所得额与财务会计制度适度分离原则,这是形成所得税会计的最基本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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