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687号)规定,鉴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共同转让深圳能源(钦州)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且这些以股权形式表现的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经研究,对此应按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征税。
此文件虽答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但所有企业在转让100%的股权,且以股权形式表现的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均应对照执行。
关于视同销售的税务问题
准确的作法是不会重复的。委托方:发出商品时:借:委托销售商品(最好设三级明细) 贷:库存商品 收到货款时: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销项 结转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销售商品受托方:收到商品时: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某某单位 销出商品时:借:银行存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交付货款时:借:代销商品款—某某单位 贷:银行存款
企业发放赠送实物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非请自来。
企业发放赠送实物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这种提问,太宽泛不具体,很不好回答,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让我通俗地讲讲吧。
情形一:简单来说,只要是“白得”、“白拿”的都要按规定计缴个人所得税。所谓“白得”是指不付出任何代价(对价)的,就是不花钱就能得到的。我们经常说的,给员工发月饼也要交税,对员工来说,没花钱就得到月饼,理所当然要交税。(不是我说的,别把矛头指向我)
情形二:相对“白得”而言,另一种情形就是“付出”代价(对价)的,就是花钱了呗。比如,买手机送充值卡,买车送加油卡,买房送老婆等。前提是花了钱,真金白银买的手机,才得到充值卡;而不是平白无故得到充值卡。这种在花钱的基础上才得到的赠送实物就无须计缴个人所得税了。
例子很简单,道理很深刻,我想我应该把这个问题说明白了。大家都清楚了吧。
谢谢邀请。是否扣缴个税,得看对象和性质。以下分别说说。
1. 企业发放给员工的实物。应并入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缴纳个税。可能有人会说,我们单位经常发东西,但是从来没听说扣缴个税。那么可能是三个原因,(1)处理不规范;(2)计入工资薪金后达不到交个税的标准;(3)已经交了个税,但是你不知道。
2. 赠送实物给个人客户。属于规定情形的,不征收个税。规定情形一般是在提供销售和服务的过程当中赠送的实物。比如买东西时候送的赠品,按积分返礼物,按里程送礼品等等。
3. 随机赠送实物给本单位以外的个人(客户或者非客户),与销售没有关系的(无偿赠送),按照“其他所得”,20%的税率由赠送礼品的单位代扣代缴个税。随机一般指的是各种抽奖活动,派发活动中送出的礼品等。
以上是个人观点,如有不同意见,欢迎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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