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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调整事项是根据所得税扣除限额和收入确认问题:
1、接受捐赠要计入收入
2、国债利息收入不计收入
3、工资发放大于工资人数*1600*12月的部分要调增
同样超额的三项经费也要调增
4、业务招待费大于扣除限额的部分
扣除限额: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下的,为营业收入的0.5%,大于1500万元的部分,为该部分的0.3%,如,营业收入为1600万元,业务招待费用扣除限额为1500*0.5%+100*0.3%=7.8万元,超过7.8万元的业务招待费要调增利润缴税。
5、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超过限额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
6、超过同期同类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借款利息,要调增
7、坏账准备超过应收账款余额的0.5%的,要调增
8、财产损失未备案的,要调增
9、广告费超过营业收入2%,业务宣传费超过营业收入的0.5%的
以上说的都很粗略,年度申报表上列的项目比较详细,相关的扣除限额你可以买本税收类书籍看看,规定的都比较细,与会计处理有些不同,这些调整只是纳税调整,不需要在帐目上调整,除非的会计处理有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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