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交税计算方式:
一、主要应交的税
营业税:营业收入*3%;
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额*7%(市区)或营业税额*5%(县城或建制镇);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
企业所得税:扣除各项税前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后金额*25%;
二、培训机构
民办非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的社会团体或社会组织,领取《社会团体证书》。
民办企业的教育培训机构: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户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领取《营业执照》。
民办非企业性质的教育机构,在取得应税收入的时候,需要缴税。
拓展资料:
符合条件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涉及主要税种减免如下:
营业税: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契税;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营业执照里有养老服务,还用交房产税吗?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精神,现对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二、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三、本通知所称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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