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广东省交职工医保个人交多少?
2021年广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2941元,缴费基数下限4588元,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上限33786元,缴费基数下限6757元,具体的缴费基数详见正文。
2021年度(2021.7.1-2022.6.30)各险种社保缴费基数对照表
征收品目名称
统筹区
调整时间
2021社保年度
缴费基数上限(元)
缴费基数下限(元)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广州市
2021年7月1日
22941
4588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广州市
2021年7月1日
33786
6757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广州市
2021年7月1日
11262
补充医疗保险
广州市
2021年7月1日
11262
工伤保险
广州市
2021年7月1日
工伤保险(按行业分为八档费率)
失业保险
广州市
2021年7月1日
33786
2300
生育保险
广州市
2021年7月1日
33786
6757
2021年7月-2022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选择的参保险种自行计算每月应缴金额。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22941、下限4588,费率20%,即缴费金额上限4588.20元,下限:917.60元。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6757,费率7.50%,即缴费金额:506.78元。
备注:在阶段性惠民政策期的,需要按照政策执行对应标准。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缴费基数11262,费率0.26%,即缴费金额:29.28元。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11262,费率0.5%,即缴费金额:56.31元。
二、广东省个人所得税标准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东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扣税标准
1、工资扣除标准5000元/月(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2、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交税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广东个税起征点
4、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三、广东工资多少要交税
工资扣除标准5000元/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1级:不超过3.6万元的,3%。2级: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10%。3级: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20%。4级: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的部分,25%。5级:超过42万元至66万元的部分,30%。6级: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的部分,35%。7级:超过96万元的部分,45%。
一、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四、广东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法律分析: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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