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分帐外利润是改制前的集体企业创造的,所以应该由原集体企业职代会协商分配。但现在是原来的企业已经解散,
一种情况:如果原有员工 全部 成为新公司股东,我说的是全部,那新公司股东和原来职工没什么差别,怎么分配也就无所谓了;如何分配问题,需先拟定分配方案,经职代会表决通过就可以了。
另一种情况:原有员工不是全部成为新公司股东,部分职工离岗或其他原因不在新单位上班了,可原有集体企业也不存在,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比较大,我们就亲历过这种情况。做不到公平分配的基础上,也只是按上述分配方法操作,毕竟是否帐外利润知道的是少数人,有些事只能模糊的处理,走了的人只能认吃亏了。
公司改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要处理很多问题,公司改制之前的利润分配问题由老股东和新股东协商决定。
具体如何分配与公司的前景有关。如果公司前景好,新股东积极加入,老股东可能要求新股东不得分配前期利润。如果公司前景相对较差,新股东会要求参与分配当年前期利润。当然这里的新股东也包括新的股份。
如果公司改制仅仅在老股东之间进行,股权比例改动不大,那么实行股份制以后,是否分配,如何分配前期利润,对新老股东影响不大。
总之,公司当年利润可以分为改制前和改制后两个阶段通过协商分别解决,或者不分阶段由新股东老股东单独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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