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属于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
从1994年初开始,我国开始实施以加强增值税管理为主要目标的“金税”工程。为配合金税工程的实施,要求纳税人额外增加了部分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纳税人增加的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费用由纳税人自己承担,并需委托专门的机构从事防伪税控设备的维护工作。为防止乱收费,再额外加重纳税人负担,国家发改委将该项收费纳入政府定价收费项目管理。技术维护费的税收征管各地不尽统一,但大都作为营业税征税范围缴纳营业税。因此,纳税人取得的收取技术维护费的发票一般为地税监管的发票。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
这个费用,只是金税公司每年开发票给你们一次,规定是400元/年,今年开始可以讲这个400元的维护费作为抵扣17%的增值税了。
其他你说的地税的技术、什么制作费不属于增值税税控系统。
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是国家金税工程系统运营技术维护费,国家已经规定:从2011年12月1日起,此费用可以在应缴增值税中,全部抵扣。
地税没有“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
CA证书费也不是“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
国家有明确的定义和规定。
这是软件开发商收取的一种服务性质的费用,不是税务局收取,具体范围你可直接咨询软件开发商提供的联系电话。
二、税控维护费发票怎么入账?
税控盘维护费280报税方法如下:
1、首先,打开电子税务局网站,并完成登录;
2、登录成功后,选择打开《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申报表;
3、打开《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申报表;在报表的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中,选择减免条款“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并在减税项目的本期发生额中输入金额280元;
4、在打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款抵减情况表),确认申报表的减免金额生成是否正确;
5、打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检查第23行的“应纳税额减征额”中是否自动拉取数据,如果没有,手工输入金额280,然后点击【保存】。
【法律依据】
《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市以下服务单位按下列要求收取本地区使用单位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
(一)服务单位应与使用单位签订技术维护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具体的服务标准、服务时限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使用单位拒绝签订的除外。
(二)服务单位应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按年收取技术维护费,不得一次性收取1年以上的技术维护费。第十一条 市以下服务单位按下列要求负责本地区使用单位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培训:
(一)市服务单位应建立固定的培训场所,配备必要的培训用计算机、打印机、专用设备等培训设施和专业的培训师资,按照统一的培训内容开展培训工作,确保使用单位能够熟练使用专用设备及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发票。
(二)服务单位应在培训教室的显著位置悬挂《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增值税税控系统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15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增值税税控系统通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附件2)等展板。
(三)服务单位应向使用单位免费提供增值税税控系统操作培训,不得增加其他任何收费培训内容。
(四)培训应遵循使用单位自愿的原则。服务单位不得以培训作为销售、安装专用设备的前提条件。
交纳维护费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全额抵减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三、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
支付认证后,要做转出处理
借:应交税费-抵减增值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转出)
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抵减应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抵减增值税额
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会计分录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目前也在推行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开具发票,会涉及到购买防伪税控设备及设备维护费全额递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问题,因此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会计分录:
①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②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递延收益
③按期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会计分录: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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