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国家对大学生的税收优惠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06]7号)文件的规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涉及到税务部门的就是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但不能减免税款。按照您的表述您应当是从事饮食行业,应当只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一、办理税务登记程序、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 《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如果您从事商品、货物销售的话(您表述得不够清楚),您还需要到国税办理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程序、手续、要求相同 。 二、税款缴纳问题:1.1如果您从事饮食业,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营业税按照营业收入额依照5%税率计算缴纳。由地税征收。1.2如果您从事商品、货物销售,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由国税征收。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 比方说。某件商品你的标价是1030,不含税销售=1030(1+3%)=1000元。应交增值税=1000*3%=30元 增值税由国税征收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营业税额依城建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由地税征收。 3、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营业税额依3%费率计算缴纳,由地税征收。 4、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但,对于个体户普遍采取附征的办法,附征率从全国来看,一般在1%-5%之间,普遍在2%左右。由地税征收。 至于要交多少税,就要看你的销售额是多少。一般税务局会进行实地调查,确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给你的。其内容除告知你核定的销售额和缴纳期限外,其他的内容就是我前面所讲的4点的内容。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起征点的规定,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5000 元;营业税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据我了解,重庆市其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规定月销售额(营业额)在5000元以内,不征税。超过5000元全额征税。 如果你的销售额(营业额)每月不超过5000元,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时,你必须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税务机关才有可能按照核定程序核定将你的定额核定为未达起征点。对未达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税务机关将会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未达起征点通知书》给你。如果税务机关没有下达《未达起征点通知书》的话,哪怕你确实未达到5000元,也得按税务机关《核定定额通知书》的内容缴纳税款。这一点对您是很关键的。值得提醒的是:从2008年9月1日起,国家取消了“个体工商管理费”。 您可以通过hi与我交流,共同探讨!
你这个题非常不好回答。你只能不举个例子啥的,我好具体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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