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宽市场准入,简化资格申请要求。
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放宽市场准入,删除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两项准入条件,并将代理记账资格申请应提交的六项材料简化为四项。另外,代理记账机构新设分支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向其审批机关办理备案即可。
二、建立信用约束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申请人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代理记账机构完成变更登记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在批准后也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示;代理记账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审批机关也应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宽进严管,强化了对代理记账机构的后续监管,加大了对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的处罚力度。
四、加强行业自我约束,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代理记账机构依法成立的行业组织,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建立会员诚信档案,规范会员代理记账行为,推动代理记账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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