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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征税方式怎么计算?

发布日期:2026-09-21 09:16:36 来源:会计考试网

一、差额征税方式怎么计算?

一般增值税销项计算,都是不含税销售收入*税率或征收率。 差额征收方式,则是(不含税销售收入-成本)*税率或征收率 那么这个成本是啥呢?具体到每一个差额征收对可以减掉成本不同。 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当时营业税改增值税,为了让增值税平稳过渡,对以前营业税下企业保持基本税负不变,于是采用新瓶装旧酒,或者借尸还魂的做法。 哪些差额呢? 以下举例部分。

1.金融商品转让 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融资租赁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航空运输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4.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5.旅游服务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6:其他......

二、代收代付,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法律分析:一、代收税款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销售货物(车辆)时,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二、代收规费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销售货物(车辆)时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牌照费。

(三)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三、代收代垫费用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二)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

(三)航空运输企业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四、代购代销

(一)代购货物行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

1、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2、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3、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法律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4]26号) 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1)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2)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3)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三、代收代付款项是否涉及增值税

代收代付款项,收到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

代收代付款项,支付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代收代付款项,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四、代收款项涉及的增值税如何处理?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1、代收款项属于价外费用应将其含税额换算成的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但下列情况除外: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2、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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