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初步审查:是指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形式要求以及明显的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又称“形式审查”和“格式审查”。
专利实质审查:是指国家专利局对申请专利的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内容所作的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 年内,国家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扩展资料:
实质审查方式:
在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进程中,专利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行文献检索。
专利合作条约组织规定其成员国在审批专利进必须检索“最低限度文献量”为指定的七国和两个国际组织自1920年以来公布的专利文献及152种5年的非专利文献。
审查员有针对性地查找与申请专利的发明直接有关的文献。作为判断该发明有无专利性的依据。
审查员把实质审查中的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就申请中一些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内容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
这种信件来往可以根据具休情况进行一次或者多次。在特殊情况下,审查员和申请人也可以通过会见,当面解释一些收面难以表达清楚的问题。
专利局将实质审查结果以决定书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并予以公告。决定书分为两种:
(1)驳回决定书: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时,予以驳回并详细列举驳回的理由。
(2)审定决定书:如果在实质审查中没有发现驳回理由,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利初步审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质审查
一般情况下,专利局收到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后,要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是专利审批程序的第一个阶段,主要是将收到的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处理,为以后的公布或者公告做好准备工作。初步审查主要包括两项内容:(1)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格式的审查:核对专利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其格式是否符合规定,例如:请求书中各栏目填写得是否齐全、正确,是否已按规定缴纳申请费等。审查合格者,专利局即发出授理通知书(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并给予专利申请号。(2)对专利申请内容的审查: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属于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而要保密等。 实质审查是发明专利申请审批程序的第二个阶段,主要是从技术角度确定发明的专利性,即审查其是否符合专利法所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一般来说,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了审查费以后,即开始进行实质审查。但是,对国计民生有重大作用的发明,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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