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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企业的税收政策

发布日期:2026-08-31 09:05:34 来源:会计考试网

根据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三条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五)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

如何理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达标标准如下。
  工业企业,50万;商业企业,80万;提供应税服务的,500万。
  纳税人在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收入达到标准的,就需要申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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