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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除权与优先受偿权的区别?

发布日期:2026-08-16 20:21:48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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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除权与优先受偿权的区别?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其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特别优先权,而在破产程序中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

别除权的优先受偿权,是由债务人特定财产上原已存在的担保物权或特别优先权具有之排他性优先受偿效力沿袭而来的,其中又以源自约定担保物权者最为常见。

别除权和共益债务谁先?

共益债务优先。

在破产清算中,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最优先的债权,所以共益债务优先于别除权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级和注会经济法差别大吗?

差别还是很大的,中级的经济法 去年有些删减和调整,内容广度和深度都远不如注册会计师的经济法,而考察侧重点也不同。

请问注会经济法和中级经济法重合的内容多吗?

注会经济法和中级经济法有较多的重合内容。注会经济法和中级经济法都是财经类考试的科目,两者都包含了经济法部分,涉及内容相似,如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等。虽然两者有一定程度的重合内容,但是注会经济法更注重实操性,考察会计师事务所财务人员的实际业务操作能力,而中级经济法更注重考验考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因此在备考两者的时候应结合自身情况做出合理安排。

2020和2021注会经济法区别大吗?

2020年和2021年注会经济法区别比较大。

2021年注会《经济法》变化还是很大的。《民法典》的发布对于这科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物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等都是根据最新的《民法典》进行了重大调整!除此之外,还有第七章、第八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等都有变动!根据测算,这科的变动也将近45%。

注会的经济法和司考中的经济法有何异同,复习重点一样吗?

对两个考试,还比较了解。

先来说一下司考(现法律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和注会经济法的重合度。

一、注会经济法的结构和内容

注会经济法,全程:与经济相关的法律制度,意味着和经济,沾边就算。其定位是,财会专业人士,有与工作相匹配的基础法律素质。

注会经济法教材共4编,12章:

第1编(第1章):法律基本制度,包括法的概念、特征;法的体系,法的渊源;依法治国。分值不大,1~2分。是法考中法理学的最为基础的部分。

第2编(2、3、4三章):民法编。第2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制度。

第3章:物权法。物、物权、所有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和法考民法对应部分,深度不可同日而语。比如法考中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承包、其他承包方式,能否流转等)、宅基地使用权(获得方式,能否流转,交易效力,处理方式)、地役权,在注会教材中并不涉及。

法考中,物保+人保,物保+物保,都有一定的难度,而在注会经济法中,只是基本规则的掌握。

第4章:合同法。合同的特征、分类、订立、履行、担保、几种典型的有名合同。

和法考合同法相比,也只是皮毛。

比如,两个考试都会涉及合同的保全:债权人的撤销权和代位权。有两个法考中的细节问题:

(1)如代位权中,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为仲裁,那么债权人能否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其标准是什么?

这两个问题,在注会经济法中,教材上无体现,也不会考察。只需要在大面上有所认知即可。

总体上,注会经济法考试第2编,民法编,在难度、范围上远远低于法考中民法内容。

第3编(5、6、7、8、9章)商法编,与法考商法重合度较高,但有其自身特点。

第5章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的分类,普通合伙企业中事务执行、决议规则、份额转让、债务承担;有限合伙企业的决议、事务执行、有限合伙人身份与普通合伙人身份的转换等。

从总体上来说,注会、法考中对合伙企业法的考察都比较简单,两边范围基本一致。从命题特点来看,注会这边平铺直叙。法考那边在合伙企业事务执行、表见普通合伙方面挖坑,还是挺坑人的。

第6章公司法:在注会经济法中,其分值一般情况,加上案例中和证券法结合的部分,多的时候能到15分,少的时候10分。而法考中,公司法是商法部分的绝对一哥。无论是选择题还是案例题,这些年让人感叹,即便看着法条和四大本也做不对题。

注会经济法中,公司法的考察方式和合伙企业法差不多,没有弯弯绕,也不怎么挖坑。一类送分题,直接问,有限公司股东有什么权利;下列决议不成立的是。

所以,注会公司法的难度远远低于法考中的公司法。

第7章:证券法

注会经济法的王炸!

涉及范围之广,让证券从业人士也觉得头疼,证券的基本概念,首次公开发行,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的上市条件,非上市公众公司,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债券、可转债、存托凭证、信息披露,法律责任。

真的券商投行部的都觉得肝疼:不但懂主板,还得懂新三板;要股债双杀。

分值巨大,是各章节分值最大的部分,17~20分。和公司法号称整个考试的【喋血双雄】。

如果备考法考,或者已经通过法考,一定要花时间学注会这边的证券法。因为法考那边,证券法是可以放弃的科目,每年分值1~2分。如果法考备考中,听过比较详细的证券法,有些基本的理念,有基本框架,上手也可以。

第8章:破产法

注会经济法会有选择题、案例题。考点明确、集中。如案例题,一般由债权人申请破产切入,后面接管理人的撤销权、抵消权、取回权、复杂点会走到债权人会议、重整方案的通过。

从知识点的覆盖面来说,注会经济法这边细节很多,包括管理人的报酬、管理人的选聘。

法考的破产法——飘忽不定,玄之又玄。2019年竟然在主观题考了《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的合并破产。题目不多,但不好把握~

所以,在破产法的比较来说,难度上注会经济法难度低,但面广;案例题有套路。

第9章:票据法

注会这边,还是面广,在教材上除了票据法,还放了支付结算办法。分值很小,但内容杂乱。容易在一章把大家带跑偏。重点和法考中票据法重点重合度高:票据行为~出票、背书、保证、承兑,票据权利。

在这一章,会出案例题,可以称为票据的一生:把票据从出票到兑付考到底。中间出现伪造、变造等情况,考察票据的效力。

法考那边,票据法大概2~3道选择题。有考生打酱油,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有的人全面复习,认真对待,这里分数能够基本拿到。

如果有法考的基础(不是划水),在注会经济法票据法这一章,能拿到60~70的基础分。

综上,这一章,经济法和法考的商法有相当大的重合度。但是证券法是经济法这块独领风骚。

第4编,经济法(10、11、12章)

第10章,国有资产~4分左右,选择题~不知所云,过;法考没有对应内容

第11章,反垄断法~3~4分,选择题~几种垄断行为。法考经济法部分包括反垄断法。但是在细节方面注会经济法超越法考不止一星半点。考法考的直觉在这里连蒙带猜,大概能得个1~2分。

第12章,涉外,选择题,3~4分,法考中无对应内容。考点杂乱~不知所云~过

总结:不少通过法考生,在法考当年,趁热度,去考注会经济法,裸考有不少能考到50~60几分。当然,前提是,法考中民商法基础不错的。如果法考通过,但是民商法薄弱,注会经济法也难谈优势。

如果民商法基础好,补上注会经济法中的证券法,做几套真题,通过,真心不难。

注会财管教材2019和2020区别大吗?

区别不大,不用换书,就考点有点变化

新车不上牌能开多久?别小瞧这个问题,车辆上牌对你的车辆和驾驶权有重要影响!

影响车辆合法性和安全

对于购买的新车而言,车辆上牌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因为没有上牌的车辆无法获得合法的行驶许可。在交通管理部门的视角来看,未上牌的车辆是属于“黑车”,在路上行驶是违法行为。一旦被交警查到,将会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甚至拖吊车辆的风险。

影响保险理赔

此外,新车未上牌也会直接影响车辆的保险理赔。在车辆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往往会查验车辆是否合法上牌。如果发现车辆未上牌或违反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有可能会拒绝理赔,让车主陷入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影响车辆价值和市场交易

除了法律和保险问题,新车不上牌也会严重影响车辆的价值和市场交易。未上牌的车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也无法进行正常的买卖交易。即使车辆本身毫发无损,但因为未能合法上牌,其市场价值也将受到严重影响,将来的交易将变得非常困难。

综上所述

因此,新车买回来之后,第一时间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是至关重要的。不仅能保障车辆的合法性和安全,还能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作为购车必备的步骤,不要轻视车辆上牌的重要性。记住,合法上牌不仅是对自己财产和安全的保障,也是对他人财产、生命安全的尊重。

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能让大家意识到新车上牌的重要性,并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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