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 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臻善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详解,委托人有权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同代理记账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书面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委托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记账的,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详情请登录臻善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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