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的发票怎么现在税务局通知说是失控发票,按理来说对方公司早就应该报过税了啊?
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不去抄报税,税务部门就会视同为失控发票。
先跟供应商联系,看看是不是他们误作废了。如果他们正常交税且没作废该发票,那么可以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你们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你们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如果供应商消失了,那么国家没有收到销售这批货的增值税,是没法让你们认证抵扣的。所以你们先要进项转出,然后报案,因为供应商骗了你们的税费
“失控发票”是指失去控制的发票。按照有关规定,未按时抄报税的企业,经税务部门电话联系、实地查找而无下落的,其当月所开具和未开具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全部上报为“失控发票”。由于“失控发票”是企业走逃或发票丢失而引起的。发票虽属于真票,但比假票更具隐蔽性,因而防范难度也更大。
为什么认证通过半年的增值税发票,税务局说是失控票
金税系统进行比对要间隔一定时间,比对出来是失控票要对销售方和购买方进行处理。
失控票产生的原因:(1)未按时报税;(2)企业走逃;(3)丢失空白专用发票。
销货方已申报纳税:根据国税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规定,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销货方未申报纳税:若销货方未报税或未申报纳税,按照现有政策,购买方取得的失控发票不得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已经抵扣的应当作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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