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汇算清缴时针对企业所得税的,你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在哪个税务局缴纳汇算同样就在哪个税务局申报,不是说哪个税务局要做或者哪个税务局不做。
年度汇算清缴主要是对整个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清算,一般情况下关注以下问题:
1、会计和税收差异。包括税收上的限额扣除(如业务招待费),计提的一些费用(如坏账准备),符合税收规定但达不到会计规定的一些收入,固定资产年限等。
2、税收上有特殊规定的一些项目,比如不征税收入的管理是否到达税收上的要求,比如资产损失的确认是否到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等等。
3、应该确认收入而未确认的收入,例如一些预收账款或者往来款项。
4、费用扣除的一些规范问题。比如票据是否合规等。
如果企业不大,你可以根据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来跟着做,按照上面的要求来填写。如果企业比较大,建议找专业机构进行审核。
公司涉嫌非法还需要报税吗
公司成立取得营业执照后一个月内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并于税务登记的次月开始申报上月的各项税金。
没有应税收入,也需要零报税。是否需要申报纳税与是否是一般纳税人无关,一般纳税人只是增值税的做账,计算和申报方式不同。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
第十五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