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花税没有按期申报,后期补报了,还用交滞纳金吗?
没有按期申报印花税,应缴纳滞纳金。1、印花税补缴有滞纳金。
2、未如实按期申报的,征收机关除追补应缴未缴印花税、按印花税违章处罚规定处罚外,还应按征管法规定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从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二、为何印花税没有滞纳金
法律分析:从加收滞纳金的角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即滞纳金计算涉及到一个“税款缴纳期限”问题,因此按次申报缴纳印花税的滞纳金计算不成立。
尽管按次申报缴纳印花税不征收滞纳金,但并不能以此推断延期申报缴纳印花税都没有滞纳金产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第三十五条 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
三、印花税滞纳金怎么算
未如实按期申报的,征收机关除追补应缴未缴印花税、按印花税违章处罚规定处罚外,还应按征管法规定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从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及其施行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具体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因此,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印花税(或贴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的,税收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国税发[2004]15号规定,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的处罚规定),由于该条款只规定可处罚款,未规定要加收滞纳金,因此,对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的,不能加收滞纳金。
以上就是相关回答,印花税没有交纳的是需要追加滞纳金的,这个滞纳金是每天都有万分之五,印花税本来就没有多少的,要按时的进行交纳,要是超过了一定的时间的可以到相关的部门提交一些说明。
四、印花税 滞纳金
法律分析: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印花税(或贴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的,税收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具体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因此,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印花税(或贴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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