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及工商营业执照;
2、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
3、纳税人变更内容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纳税资料;
5、企业公章、私章。
关于人事立户年度登记部分申报材料的说明有哪些呢?
一、关于单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说明
用人单位须提供在深圳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服务系统()打印出来的最近一月《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表》,并由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则为法定负责人)签名/签章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二、关于工商营业信息登记单材料说明
属企业性质的用人单位须提供在深圳市工商信息网()打印出来的《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和股东信息,并由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为法定负责人)签名/签章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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