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票复印件是否能入账?
不能,可以当证据证明什么的!
二、财务原始凭证复印件如何入账
财务原始凭证的复印件要入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认,一般情况下,复印件是不能入账的。但是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入账。比如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以用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三、发票丢失,发票复印件可以入账吗
发票遗失可以用复印件入账。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发票丢失的处理办法:
1、丢失空白发票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
2、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3、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应于发票丢失当日在市州级以上党政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等等。
发票的意义作用:
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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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当月发票入账,次月付款发票复印件能当付款凭证么
不能
发票复印件是不能作为报销而入账依据的.但根据国税总局2014第19号公告,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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