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税的组成
1、关税是属于价内税。因为商品价款中包含有关税。
2、“价内税”是税金包含在商品价值或价格之内的税,“价外税”是税款不包含在商品价格内的税。
价内税是指税金构成商品价格一部分的税收存在形式,凡是商品价格中包含应缴流转税税金,统称为价内税。我国消费者购买零售消费品,一般按消费品标明价格支付货币,并不知道消费品已缴税款有多少。因此,价内税具有隐蔽、间接、稳定的特点。价内税反映了商品价格构成的组成部分,物质生产部门在一定时期生产出的社会产品,扣除了补偿价值以后的国民收入,需要各项社会必要扣除,商品课税是国家执行这一扣除的有效手段。 我国现行的营业税和消费税都是价内税。
价外税是价内税的对称、凡是商品价格中不包含应缴流转税税金,统称为价外税。在价外税条件下,购买货物人支付的商品市场价格由生产价格和商品税金两部分组成。以不含税价格计征税款,一般不会产生税上加税的重复征税问题。价外税具有直观、透明、中性的特点,有利于纳税人相互监督并了解对国家贡献的大小。中国现行的增值税就是价外税。
二、关税是什么
古今中外,无论什么样的国家,为了维持国家机器的运转,都必然以税收作为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主要手段。关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筹集财政资金是海关的基本职能。关税海关在进出口环节征收,比其他税收更为方便、直接。
关税在财政支出中占据重要地位,每一位公民都受惠于此,比如国家将征收的关税用于教育、医疗、国防、科研、国家重点工程以及公务员涨工资等诸多方面。
关税的再分配作用,一方面通过征收关税将进出口商品中的一部分价值收归国有,在通过财政支出重新分配给国家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另一方面,通过关税的征收与减免,人为地调节不同产业、不同企业的利益分配,影响其生产和经营活动,从而调节生产要素的流向、生产结构的变化和经济的发展。
关税的再分配职能,使其具有了调节经济和保护本国幼稚工业的作用,关税调节经济的作用就是通常所说的经济杠杆作用和宏观调控作用。比如,可以利用关税措施调节某种商品市场供求状况,保持该商品市场供求的平衡;还可以调节进出口商品的结构;调节分配和消费等作用。关税的保护作用就是通过征收关税,提高进口商品的销售价格,从而削弱其在进口国市场与本国产品的竞争能力,达到保护本国幼稚工业的目的。显然,关税的保护作用,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协定关税
1、南京条约最能体现当时西方侵略特点的是:五口通商和协定关税.因为第二次工业革命后西方的殖民方式主要是商品输出。
(限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俄国例外) 2、帝国主义时代列强殖民方式为:资本输出和瓜分世界.马关条约中,割辽东半岛,台湾及澎湖列岛等给日本体现了列强瓜分世界的要求。允许日本等列强在华开设工厂反映了资本输出的要求。3、辛丑条约的签订,确实可以说事鉴于中国人民尤其是义和团的反抗,使列强瓜分计划破产,于是对华政策进行调整,改为扶植清政府,以华制华。四、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怎么算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利润=成本*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重组可得:组成计税价格=成本+成本*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整理可得: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注:消费税为价内税,包含在售价中。成本利润率一般题目会给出。
五、关税的组成价格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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