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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内的房产税由谁缴纳

发布日期:2026-09-01 09:14:26 来源:会计考试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签订房租合同签免租期好还是平摊月租哪个税交的多

就我国目前的增值税、地方附加税费,以及税收征管政策而言,当然是使用所谓的“免租期”这种方法需要交更多的税。因为,无论你是否免租赁费出租,在税收稽核上都视为取得了“应税收入”。从来就没有因为免收租金就免税的政策。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把其他月份或年度的租金平均分摊到免租期内呢?这样做,既没有了避税的嫌疑,又使租金收入下降,当然也就少交税了。

出租人经营租赁免租期确认收入问题

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的情况下,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分分配,免租期内应确认租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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