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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年检网上申报

发布日期:2026-09-14 09:13:30 来源:会计考试网

工商局年检网上申报

工商年检网上申报的时间是,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的渠道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申报的内容是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第九条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公司年检网上如何申报

法律分析:办理流程:(一)领取网上年检密码未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的企业,可凭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均可)前往其所属工商登记机关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由市工商局登记的各类企业,在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草市街)工商年检窗口领取密码;各区(市)县工商局登记的各类企业到所在地工商登记机关指定的场所领取密码。往年已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的,可凭原密码登录网上年检系统进行申报。(二)企业网上(预审)填报1.申请人注册号、密码登录年检申报系统注意:如登录时系统提示“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位”等内容,需企业到工商登记机关免费更换营业执照,再进行网上登录和填报。2.企业根据操作提示进行填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以及监督检查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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