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以下是关于大冶税务转让信息的公示:
一、转让事项概述
1. 大冶市税务局部分职能及资产将进行转让,涉及税务征收、税务稽查、税收政策宣传等业务。
2. 转让事项已按规定程序审批,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二、转让时间及地点
1. 转让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2. 转让地点:大冶市税务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三、转让方式及流程
1. 转让方式:公开招标。
2. 转让流程:
(1)有意向的投标人须在转让时间内向大冶市税务局提交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2)大冶市税务局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确定合格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
(4)根据投标报价及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
(5)签订转让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转让标的及要求
1. 转让标的:大冶市税务局部分职能及资产。
2. 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较强的税务业务能力及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须承诺在转让后继续履行相关税务职责。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拨打大冶市税务局咨询电话:xxxxxxxx。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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