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是不需缴纳印花税呢?
按印花税法的规定,印花税是对列举的应税凭证征税。纳税人虽然不与供货方签订供需合同,但商业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各方责任的常用业务凭证,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仍应按规定贴花。
二、企业经常采购行为,双方未签供需合同,是不是不需缴纳印花税?
按印花税法的规定,印花税是对列举的应税凭证征税。纳税人虽然不与供货方签订供需合同,但商业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各方责任的常用业务凭证,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仍应按规定贴花。
三、贴息贷款合同要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行细则的规定,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5)外国政府或者自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贵公司向银行借的是贴息贷款,符合免税规定,因此不用缴纳印花税。
四、招聘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也就是说,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凭证,无须贴花。招聘合同不在印花税应税合同或凭证的列举范围内。
五、应该缴纳作废合同的印花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应缴纳印花税的加工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应看其签订与否。只要双方签订了应税合同,那么就应该在合同签订后申报缴纳印花税,而与该合同的过后作废、是否履行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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