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输发票备注栏未按要求填写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二、销售给建筑企业的材料发票要备注工程名称吗?
9%的建筑工程类发票应当备注,销售材料没有规定必须备注
三、工程款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没有备注地点行吗
备查,防止虚开的一种手段
四、合同中没有备注需要开具发票,就不用开具发票了吗
当然不是,有业务往来,资金流、货物(服务)流、发票流都需要匹配。合同可以对发票的类型(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含税不含税等事项做具体规定,但如果没有规定,也是需要根据真实的业务实质开具发票的。这是税收征管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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