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税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的区别
地税发票的种类: (一)综合类:主要包括发票换票证,地方税务局通用发票等。 (二)交通运输业:主要包括交通货物运输发票和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等。 (三)建筑安装业:建筑安装业专用发票。 (四)文化体育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和门票。 (五)娱乐业:娱乐业统一发票和舞票。 (六)服务业:主要包括饮食业、旅店业、典当业等。 (七)转让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 (八)销售不动产: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和房地产开发销售专用发票。 (九)邮电通信业:主要包括邮电通信业通用发票和移动电话话费专用发票等。 (十)金融保险业:金融保险业专用发票。 (十一)其他发票:主要包括营业税通用发票,支付个人收入专用发票等。 一、营业税 纳税人:从事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或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税率: 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和文化体育业税率3%; 2、金融、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税率5%;3、娱乐业税率10%。 二、房产税 纳税人:房产权的所有人。出典房产权的由承典人缴纳。由于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由于产权未确定或租典纠纷尚未解决的,房产税由代管人或房屋使用人缴纳。 税率: 1、房产出租以的租金收入为依据,税率12%; 2、房产自用的,按房产原值70%计征,税率1.2%。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权属于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确解决,由实际使用人缴纳税额:三埠地区工业用地按每年每平方米1.5元,商业及其他业用地按每年每平方米2.5元。 四、印花税 纳税人:书立、领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即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和领受人)。 税率: 1、 购销合同、建筑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0.03%;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税率0.05%; 3、财产租凭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仓储保管合同税率0.1%; 4、借款合同税率0.005%;5、权利、许可证照、其他账簿每件5元。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 纳税人:指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三资金业暂不执行)。 税率:按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计征。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六、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或者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税率: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33%;对年应纳税年得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适用27%税率;对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适用18%税率。 七、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35%;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4、劳务报酬所得,税率20%;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为20%。 八、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单位和个人(三资企业不适用本税)。 税率: 1、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计征,税目税率表无列名的项目税率15%; 2、除零税率以外的更新改造项目,一律按建筑工程投资计征,税率10%; 3、楼、堂、馆、所税率为30%;4、商品房住宅税率5%。 九、车船使用税 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 税率: 1、12座位以下每辆每年税额240元; 2、13-30座每辆每年税额280元; 3、31座以上每辆年税额320元; 4、载货汽车按净吨位每吨60元; 5、二轮摩托车年税额48元; 6、三轮摩托车每辆每年60元。 十、屠宰税 纳税人:凡屠宰生猪、菜牛的单位和个人。 税率:生猪每头八元,菜牛每头十二元。 十一、资源税 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税率:以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数量作为计税依据。 1、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每吨或每立方米伍角(即砂和生产红砖用坭); 2、大理石、花岗石、高岭土(瓷土)每立方米3元; 3、石灰石每吨2元。 十二、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 税率: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税率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部分,税率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部分,税率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60%。 十三、城市房地产税 纳税人:房产权的所有人。出典房产权的由承典人缴纳。由于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或租典纪纷尚未解决的,房产税由代管人或者房屋使用人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 适用税率: 1、房产出租的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18%; 2、房产自用的按房产原值70%计算,税率1.2%。 十四、车船使用牌照税 纳税人:凡在中国境内公路及河流、海域行驶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 适用税率: 1、十座位以下每辆年税额160元; 2、十一座位以上每辆车税税200元; 3、载货汽车按净吨位每吨44元; 4、二轮摩托车每辆年税额40元。
2. 国税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的区别
1 定额发票,就是我们看到的,一撕,你一联,我一联。数额一般教小,百元之内,单张数额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
2 手工发票,就是我们到店里买东西,老板手写开的发票。一般是个体工商户领用,一式三联,单张最大开票限额为999.99元,就是千元以内。
3 机打平推式发票,一般是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就是在网络上开具并打印出来,分为万元以下和万元以上版,区别在于单张发票的开票金额。
4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领用,要在专门的开票系统内开票,单张限额由各税务主管机关核定后确定。
3. 国税发票与地税发票区别
除汉字方面外,主要看发票代码的首位数,首位数是1的代表国税,2则是地税发票。
4. 地税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的区别是什么
装修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的不同: 1、发票的印制和发放的主管机关不同。装修普通发票由地税管理,增值税发票属于国税管理 2、发票记载的事项不同。装修普通发票记载的是建筑装饰业务的信息,增值税发票记载的是商品交易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交易信息 3、发票用途不同。装修普通发票处理建筑装修业务和增值税发票是商品交易及应税劳务业务 4、税金的核算方法不同。装修普通发票是价内税,增值税发票是价外税。 5、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装修普通发票不存在增值税抵扣的问题。 扩展阅读: 装修普通发票就是建筑业发票。 从2007年2月1日起,凡从事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工程(结算)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建筑业发票》。 《建筑业发票》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以下简称建筑业自开发票)和《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以下简称建筑业代开发票)两种。建筑业自开发票由自开票纳税人领购和开具;建筑业代开发票由税务机关代开,非税务机关以其他单位不得代开《建筑业发票》。 《建筑业发票》为电脑三联式发票。第一联发票联(付款方付款凭证,印色为棕色),第二联记账联(收款方记账凭证,印色为红色),第三联存根联(收款方留存,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规格为241mm×177mm(票样附后)。建筑业代开发票存根联由代开税务机关留存。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等于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2) —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5. 发票国税和地税的区别
区别就是纳税的地方不一样,地税是地方税收,国税是国家税收。
6.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地税还是国税
增值税发票是国税的,地税目前替国税代征“个人销售和出租不动产”所使用的增值税发票,是在国税领取的,除此之外地税再无增值税发票。
7. 增值税发票是地税还是国税
烟叶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2006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4号)公布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烟叶税。条例所称烟叶,是指晾晒烟叶、烤烟叶。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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