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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创新征管措施(耕地占用税征收难点)

发布日期:2026-10-17 09:10:56 来源:会计考试网

一、耕地占用税征收难点

你说的不对。耕地占用税计入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契税计入相应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成本,车辆购置税计入车辆成本,所以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印花税是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计提时借:管理费用-税金贷:应交税费。

缴税时借:应交税费

二、耕地占用税风险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如下

绿色生产理念和认识有待加强。由于化学农业的方便、快速、高效在农民朋友认识上的根深蒂固,往往使得他们对投资大、见效慢、成本高的绿色生产持怀疑观望态度。化肥、农药、农膜的长期使用,会对耕地安全造成威胁,污染风险不断增加。

耕地监测、执法、管理力量薄弱。污染治理资金投入不足,耕地保护意识不强、水平不高。缺乏监测的仪器和人员配置,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存在监测站点布置过少、监测项目少、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等多方面问题。

协调联动机制及长效监管机制不健全。耕地保护的齐抓共管意识不强,致使部分群众利用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进行农灌,部分农用地废弃农膜、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增加了土壤污染的潜在风险。

三、耕地占用税征收环节

不用拆。耕地占用税是一次性征收。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属行为税范畴。耕地占用税是我国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法律依据:《耕地占用税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本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第十条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四、耕地占用税管理经验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五、加强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

原则上是2008年元月1日,但有的省份在2009年元月1日才移交至地方税务局。依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7】511号)第十二条 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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