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调出资金的累计数。
5031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按照有关规定安排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
(二)年终转账时,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借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三、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累计数。
5041债务还本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偿还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债务本金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债务还本支出”有关规定设置明细科目。
三、债务还本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偿还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政府债券、主权外债等纳入预算管理的债务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相关资料,按照实际偿还的本金金额,借记“应付短期政府债券”、“应付长期政府债券”、“借入款项”、“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等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
(二)偿还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存量债务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
(三)年终转账时,本科目下“专项债务还本支出”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应按照对应的政府性基金种类分别转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相应明细科目,借记“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专项债务还本支出)。本科目下其他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借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明细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本级政府财政债务还本支出的累计数。
5042债务转贷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本级政府财政向下级政府财政转贷的债务支出。
二、本科目下应当设置“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明细科目,同时还应当按照转贷地区进行明细核算。
三、债务转贷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本级政府财政向下级政府财政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到期应收回的转贷款本金金额,借记“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
(二)本级政府财政向下级政府财政转贷主权外债资金,且主权外债最终还款责任由下级政府财政承担的,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本级政府财政支付转贷资金时,根据转贷资金支付相关资料,借记“债务转贷支出”科目,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持有的债权金额,借记“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
2.外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用款单位或供应商时,本级政府财政根据转贷资金支付相关资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债务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持有的债权金额,借记“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同时,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借入款项”、“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等科目。
(三)年终转账时,本科目下“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借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贷记“债务转贷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科目。本科目下“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全数转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借记“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科目,贷记“债务转贷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债务转贷支出的累计数。
第九章 会计结账和结算
第四十三条 总会计应当按月进行会计结账。具体结账方法,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第四十四条 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年终清理结算。年终清理结算的主要事项如下:
一、核对年度预算。预算是预算执行和办理会计结算的依据。年终前,总会计应配合预算管理部门将本级政府财政全年预算指标与上、下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本级各部门预算进行核对,及时办理预算调整和转移支付事项。本年预算调整和对下转移支付一般截止到11月底;各项预算拨款,一般截止到12月25日。
二、清理本年预算收支。认真清理本年预算收入,督促征收部门和国家金库年终前如数缴库。应在本年预算支领列报的款项,非特殊原因,应在年终前办理完毕。
清理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专用基金收支。凡属应列入本年的收入,应及时催收,并缴入国库或指定财政专户。
三、组织征收部门和国家金库进行年度对账。
四、清理核对当年拨款支出。总会计对本级各单位的拨款支出应与单位的拨款收入核对无误。属于应收回的拨款,应及时收回,并按收回数相应冲减预算支出。属于预拨下年度的经费,不得列入当年预算支出。
五、核实股权、债权和债务。财政部门内部相关资产、债务管理部门应于12月20日前向总会计提供与股权、债权、债务等核算和反映相关的资料。总会计对股权投资、借出款项、应收股利、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借入款项、应付短期政府债券、应付长期政府债券、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其他负债等余额应与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核对,记录不一致的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调整账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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