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启用医疗收费专用发票的通知》津地税征[2007]17号文件规定
为规范我市营利性医疗机构发票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局决定启用医疗收费专用发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自2007年10月1日起,凡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取医疗费用时,一律使用由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统一监制的医疗收费专用发票。
二、医疗收费专用发票包括:天津市医疗门诊收费专用发票,天津市医疗住院收费专用发票和天津市医疗挂号、诊察费专用发票。上述医疗收费专用发票分为A、B两类: A类适用于医保定点的营利性医疗机构;B类适用于非医保定点的营利性医疗机构。
因此,您父亲取得的“天津市住院医疗机构住院专用收据”不能作为报销凭证,请到天津海洋石油总医院将“天津市住院医疗机构住院专用收据”更换成“天津市医疗住院收费专用发票(A类)”即可报销。
营利性医院如何征税
经营一家医院或者公司需要什么?1,你本人:需要有相应的管理能力;2,医院:新成立医院的话比较麻烦,花费时间太长,过程太繁复,要打通的关节太多,建议你直接收购一家公立医院,新医改方案公布后,国内的医院可以公立转民营了(曾经的国营二甲医院“广州建筑中心医院”已被私人收购,转制成民生医院)但是请注意在实际运营中,民营医院普遍遇到的问题——政策上尚未将民营医院纳入医保定点和公费医疗、被划入“营利性医院”带来的税负不平等,以及科研项目无法得到经费资助等等困难存在。新医院没有医保定点和公费医疗的资格可以向市区社保局和公医办进行申请。但是过程难度相当大。对于民营医院来说,能否被纳入医保定点单位,是一道“生死线”。但纳入医保的资质评级十分严格。除了上述的医保定点和公费医疗问题,税负的不平等,也成为困扰民生医院发展的难题。医院被划为营利性医院,按照规定将征收营业税,而公立医院这样的非营利性医院则不需要征税。营利性医院的营业税,大约占总营业额的7%以上,这还不包括教育附加税和城市建设等其他税收。营利性医院将被征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共16个税种,其税负将占到医院营业额的10.6%。此外,按照规定,卫生局科研部门对民营医院的科研项目给予立项,但是并不能得到经费层面的资助。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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