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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税电子办税(广州国家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

发布日期:2026-10-16 12:02:51 来源:会计考试网

1. 广州国家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

你好!公司公积金可以网上申报。公积金网上办理流程:

1.把公积金证书插在电脑上。

2.打开广州住房公积金网,点击“网上办事大厅”。

3.页面跳转后,点击“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

4.页面会跳出登录框,单位登记号:是自动弹出来的,不用手动输入;资金来源:按企业类型选择,示例为“非财政纺发”;输入密码、验证码...

5.点击登录确认后,页面会跳转到“网上业务系统”,点击“汇缴管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 广州税局电子税务局

据广州市税务部门介绍,此次广东省税务部门先选择广州市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开发区)、番禺区、南沙区的若干停车场进行停车行业的区块链电子发票开具试点,并将在试点成熟后逐步向全市推广应用。

首批应用区块链电子发票的两大停车平台分别是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卡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的花城汇等第一批停车场已成功开出停车行业的区块链电子发票。

3. 广州国家税务局网上办事大厅

  1.使用微信搜一搜搜索“广州税务服务号”,并关注“广州税务服务号”微信公众号;

  

  2.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公众号菜单栏中的“我要办税”,即可进入广州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大厅;

  

  3.进入办税页面后,点击页面中的“个人业务”,选择“办税”-“缴款”-“税费缴款”,即可进入缴费页面;

  

  

  

  

  4.在缴费页面中选择“灵活就业社保费”,输入个人社保号,点击查询后即可查询到相关的社保费,进行缴纳即可。

  

4. 广州市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在这个网站上有关于居住证的详细规定,相关链接:http://lsj.gz.gov.cn/zcfg/content/post_2803655.html?share_token=d5f79428-f54c-4a57-9366-7c0131e2411d

摘抄部分内容如下:

(一)登记对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的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穗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

(二)受理机构和申报方式。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后,按规定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可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窗口申报,也可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或者通过公安、来穗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移动终端进行申报。

(三)所需材料。

1.申请表。如实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

2.身份证明。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代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居住证明。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4.申报人相片。申报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取得的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四)登记流程。

对于窗口受理的,经审核,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要求的,当场领取《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回执正联交申报人,回执副联经申报人签名确认后交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流动人口未能提供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的,工作人员应当核实情况,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居住信息后,通知申报人携带身份证到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领取《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

对于自助申报的,经工作人员核实符合登记条件的,在补充居住登记有关信息后,通过申报终端提醒申报人携带身份证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领取《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回执上的登记日期以自助申报系统或终端登记日期为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通过申报终端提醒申报人。

流动人口在广州市办理居住登记后,注销其原居住地的居住信息,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注销其原居住证功能。

(五)居住登记凭证补打。流动人口丢失居住登记凭证的,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请补打,代为补打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5. 广州市国税局网上办税大厅

一、注册广州个体户所需资料

  1、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电话、邮箱、1寸照片(无底色要求); 注:白云区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

  2、经营范围(知道的提前确认好;不知道的了解大概,到现场再仔细确认);

  3、名称(示例:广州市+区域+字号+组织行式);

  个体户不能以公司结尾,因此组织形式一般有:厂、店、馆、部=营业部,行=车行/商行,中心=服务中心。

  4、注册资金(认缴制3万起);

  5、地址证明材料;

  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整本复印件。

  租赁地址:租赁合同+房产证整本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或街道办出具的备案证明。

  6、工商局需要的其他资料(个体户预先核名准以通知书、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委托授权书)。

  二、注册广州个体户流程

  现在用手机都可以注册公司和个体户了,公司在“广州一网通”小程序注册,个体户在“广州市场监管局”网站注册。

  1、 打开手机微信搜索“广州市场监管局http://www.yujun8.com”公众号并关注,点击菜单栏“服务事项”,选择“个体办照”进入注册个体户平台。

  2、阅读相关款项,勾选已阅读并开始办理。

  3、点击“开业登记”。

  4、填写好自己店面经营所在地,会自动弹出房屋信息,如实进行填写即可。

6. 广州国家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网站

一、申请人依法提出申请领购普通发票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2. 购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查阅后当即退回)、《购票委托书》(个体户由该业户负责人办理购领发票事宜);

3. 《工商业户、个体户领购使用发票鉴定表》(首次领购普通发票的企业应在此表上加盖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首次领购广东省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的,必须提供“销货单位栏戳记”和“开票人专章”的印模。)

4. 调整领购发票种类或数量的,需提交原《发票领购簿》;

5. 首次领购电脑版销售发票的,需提交开具电脑版发票软件的使用说明。使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电脑普通发票开票程序”的企业,不需提交开具发票软件的使用说明。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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