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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过渡具体规定?

发布日期:2026-09-05 09:30:07 来源:会计考试网

企业按照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具有行政法规效力文件规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以下办法实施过渡: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
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享受上述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是指2007年3月16日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企业。

.M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自营方式建造一条生产线,实际领用工程物资234万元。另外领用本公司所生

库存商品核算的成本价,该批的成本是 200,领用后自然减少的是库存商品的成本。这个和销售的成本类似,转销售成本也是成本价。
计税价是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消费税的价格,即同类产品最近时期的、其他企业的、组成计税价格等。
这个是不视同销售的做法。视同销售的做法,是贷收入,那就是220。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征收减免政策具体是怎样,减到15%还有没有免税期呢?税务筹划应该怎么做呢

楼主,你好,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可以享受所得税减按15%征收,没有免税的说法,你例子里面的免税,据我看来,是他把高新企业和软件企业混为一谈了,这是不对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可以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即前两年免所得税,后三年所得税减半征收。不过这个政策未来可能也会变化。所以说高新企业不能免税,软件企业才能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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