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做更好的会计考试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资讯 > 会计资讯返回首页

18个税种已有12个立法(我国18个税种中已有11个税种立法)

发布日期:2026-10-16 12:17:39 来源:会计考试网

一、我国18个税种中已有11个税种立法

按税种分

  分为四大类有28个税种,:

  1.流转税类。包括7个税种:(1)增值税;(2)消费税;(3)营业税;(4)关税;(5)资源税;(6)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 (7)牧业税。这些税种是在生产、流通或服务领域,按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征收的。

  2.所得税类。包括3个税种:(1)企业所得税;(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3)个人所得税。这些税种是按照纳税人取得的利润或纯收入征收的。

  3.财产税类。包括10个税种:(1)房产税;(2)城市房地产税;(3)城镇土地使用税;(4)车船使用税;(5)车船使用牌照税;(6)车辆购置税;(7)契税;(8)耕地占用税;(9)船舶吨税;(10)遗产税(未开征)。这些税种是对纳税人拥有或使用的财产征收的。

  4.行为税类。包括8个税种:(1)城市维护建设税;(2)印花税;(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4)土地增值税;(5)屠宰税;(6)筵席税;(7)证券交易税(未开征); (8)燃油税。这些税种是对特定行为或为达到特定目的而征收的。

  按税收立法分

  目前,中国有权制定税法或税收规章制度的国家机关有: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国务院。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或人民政府。

  现行28个税种的立法情况如下:

  1.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的税法有3个: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农业税条例。

  2.由国务院发布的税收条例有20个:(1)增值税条例;(2)消费税条例;(3)营业税条例;(4)关税条例;(5)资源税条例;(6)企业所得税条例;(7)房产税条例;(8)城市房地产税条例;(9)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10)耕地占用税条例;(11)契税条例;(12)车船使用税条例;(13)车船使用牌照税条例;(14)城市维护建设税条例;(15)印花税条例;(16)土地增值税条例;(17)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条例;(18)屠宰税条例;(19)筵席税条例;(20)车辆购置税条例。

  3.由国务院公布实施细则的税种有2个: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4.由财政部公布实施细则的税种有9个:(1)增值税;(2)消费税;(3)营业税;(4)企业所得税;

  (5)资源税;(6)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7)印花税;(8)土地增值税;(9)契税。

  5.由海关总署发布的税种有1个:船舶吨税。公布实施细则的有2个:关税;船舶吨税。

  6.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政府制定实施细则的税种有12个:(1)房产税;(2)城市房地产税;(3)车船使用税;(4)车船使用牌照税;(5)耕地占用税;(6)城镇土地使用税;(7)城市维护建设税;(8)屠宰税;(9)筵席税;(10)农业税;(11)牧业税;(12)农业特产税。

  此外,税法立法中税收管理方面的立法主要有:

  1.税收征管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法律,国务院发布实施细则。

  2.发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发布。

  3.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按税收管辖分

  1.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税种和项目有14个:

  (1)增值税;(2)消费税;(3)中央企业所得税;(4)中央与地方联营组成的股份制企业所得税;(5)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6)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7)铁道、金融保险等行业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建税;(8)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9)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10)利息所得税;(11)车辆购置税;(12)中央税和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13)出口退税;(14)集贸、个体税收。

  2.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的税种和项目有22个:

  (1)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3)地方企业所得税;(4)资源税;(5)房产税;(6)城市房地产税;

  (7)城镇土地使用税;(8)耕地占用税;(9)车船使用税;(10)车船使用牌照税;(11)城市维护建设税;(12)印花税;(1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4)契税;(15)屠宰税;(16)筵席税;(17)土地增值税;(18)农业税;(19)农业特产税;(20)牧业税;(21)按地方税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22)集贸、个体税收。

  3.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的税种和项目有6个:

  (1)农业税;(2)农业特产税;(3)牧业税;(4)农(牧)业税附加;(5)耕地占用税;(6)契税。

  4.由海关征收的税种和项目有4个:

  (1)关税;(2)船舶吨税;(3)进口增值税、消费税;(4)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二、我国18个税种中已有11个税种立法了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于2019年8月26日正式通过立法,并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第9个完成立法的税种。资源税由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资源税法的制定践行了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突出了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在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的情况下,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现行相关征税事项作了相应调整。

三、我国18个税种真正形成法律的有几个

中国现行的税种共18个种,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这3个通过全国人大立法,其他绝大多数税收事项都是依靠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来规定。其中15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反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市区税率7%;县城、镇税率5%;其他1%

二、资源税

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1.原油:销售额的5%-10%

2.天然气:销售额的5%-10%

3.焦煤每吨8-20元;其他煤炭每吨0.3-5元

4.普通非金属矿原矿: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贵重非金属矿原矿:每千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

5.黑色金属矿原矿:每吨2-30元

6.稀土矿:每吨0.4-60元;其他:每吨0.4-30元

7.固体盐:每吨10-60元;液体盐:每吨2-10元

三、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每平方米年税额: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五、房产税

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六、印花税

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根据税目不同,税率为0.05‰—1‰

七、企业所得税

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八、增值税

销售货物活着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一)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7%

(二)销售活着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四)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九、营业税

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1.交通运输业:3%

2.建筑业3%

3.金融保险业5%

4.邮电通信业3%

5.文化体育业3%

6.娱乐业5%—20%

7.服务业5%

8.转让无形资产5%

9.销售不动产5%

十、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为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税率为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殊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税率为20%

十一、消费税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销售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1.烟:税率25%—45%

2.白酒:20%;黄酒240元/吨;啤酒:250元/吨;其他酒:10%;酒精:5%

3.化妆品:30%

4.金银、铂金饰品和钻石及钻石饰品:5%;其他贵金属首饰10%

5.鞭炮、烟火:15%

6.成品油:0.8元/升—1.4元/升

7.汽车轮胎:3%

8.摩托车:气缸250毫升以下3%;气缸250毫升以上10%

9.乘用车:1%—40%;中轻型商用客车5%

10.高尔夫球及球具:10%

11.高档手表:20%

12.游艇:10%

13.木质一次性筷子:5%

14.实木地板:5%

十二、烟叶税

收购烟叶的单位

税率为20%

十三、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

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

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十四、车辆购置税

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税率为10%

十五、契税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税率为3%—5%,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实际情况确定

十六、车船使用税

在我国境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活着管理人

1.乘用车按排气量分档:每辆60元—5400元

2.商用车:客车每辆480元至1440元;货车每吨16元至120元

3.挂车:每吨按货车税额的50%

4.其他:每吨16元至120元

5.摩托车:每辆36元至180元

6.机动船舶:每吨3元至6元;游艇:艇身长度每米600元至2000元

十七、关税

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 商所征收的税收。

由于涉及的东西较为细化,无法一一列出税率。

十八、船舶吨税

四、目前我国18个税种已有()个税种立法

  构成一个税种的主要因素有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缴纳方法、减税、免税及违章处理等。不同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也往往是税种名称的由来。同时,每个税种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作用,其存在依赖于一定的客观经济条件。 目前我国税收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五大类。中国现行的税种共18个种,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这3个通过全国人大立法,其他绝大多数税收事项都是依靠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来规定。   我国的税种分类主要有:   1.按课税对象为标准分类:   流转税: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所得税:又称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按课税对象分类的一类税(包括遗产税、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等)。   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诸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屠宰税和筵席税等)。   资源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如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2.按税收的计算依据为标准分类:   ·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一类税。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具有计算简便等优点。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从价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一类从价税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各种所得税等税种。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分类:   ·价内税:是指税款在应税商品价格内,作为商品价格一个组成部分的—类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税种。   ·价外税:是指税款不在商品价格之内,不作为商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目前商品的价税合一并不能否认增值税的价外税性质)。   3.按是否有单独的课税对象为标准分类   ·正税:指与其他税种没有连带关系,有特定的课税对象,并按照规定税率独立征收的税。征收附加税或地方附加,要以正税为依据。我国现行各个税种,如增值税、营业税、农业税等都是正税。   ·附加税:是指随某种税收按一定比例加征的税。例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在按照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同时,应当另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缴纳地方所得税。该项缴纳的地方所得税,就是附加税。   4.按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权限为标准分类   ·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或由地方政府征收后全部划解中央政府所有并支配使用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关税和消费税等。这类税—般收入较大,征收范围广泛。   ·地方税:是指由地方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屠宰税和筵席税等(严格来讲,我国的地方税目前只有屠宰税和筵席税,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6号,筵席税已经失效)。这类税一般收入稳定,并与地方经济利益关系密切。   ·共享税:是指税收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属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拥有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和资源税等。这类税直接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的共同利益。   5.按税收的形态为标准分类   ·实物税:是指纳税人以各种实物充当税款交纳的—类税。如农业税。   ·货币税:是指纳税人以货币形式交纳的一类税。在现代社会里,几乎所有的税种都是货币税。   6.以管辖的对象为标准分类   ·国内税收:是对本国经济单位和公民个人征收的各税。   ·涉外税种:是具有涉外关系的税收。   7.按税率的形式为标准分类   ·比例税:即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数额多少,均按同一比例征税的税种。   ·累进税:是随着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加而逐级提高税率的税种。包括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   ·定额税:是对每一单位的课税对象按固定税额征税的税种。   注:目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5%(《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另外,国家给予了两档优惠税率:一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二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

五、有12个税种制定了法律

我国的刑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法律解释,最高院、最高检负责进行司法解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八)民事基本制度;(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十)诉讼和仲裁制度;(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会计网校

会计网校
友情链接:会计考试网 汇率网
会计考试网|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联系邮箱 xuee521866#126.com(为了防止垃圾邮件,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