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8月份认定的一般纳税人,7月份开的增值税发票是不能作为进项抵扣的,是因为收到增值税发票的开票日期超前于你的认定日期,税务部门不会认可的,只有按全额入账了,
关于 增值税纳税申报附报资料(2010修订版) 的填写
就是指销售净额。比如,商品定价是100元,优惠(折扣5元),卖95元,那么这5元就是当月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商品)销售折让、折扣合计发生额,也就是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和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的金额。
问题补充: 没折让,当然填0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填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文件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调整事项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3〕53号印发,以下简称《申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1项调整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调整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见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见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见附件3,《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见附件4,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三)、(表四)》废止。
因此,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三)、(表四)》废止,导出的时候只显示附表二的份数金额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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