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地,所得税汇总分支机构分配表怎么填写?比例是自订还是?
1.总分机构分摊税款的计算
(1)应补缴税款。应补缴(或应退)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所得税额-已预缴税款
(2)总机构分摊税款。总机构分摊税款=应补缴税款×50%
(3)分支机构分摊税款。
a.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应补缴税款×50%
b.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c.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权重为0.35)、职工薪酬(权重为0.35)、资产总额(权重为0.3)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当年不作调整。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
d.总机构设立独立生产经营部门,且该部门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能够独立核算,可将该部门视同一个二级分支机构,参与分支机构所得税的分摊。
2.税款的申报及缴纳
实务中,总机构在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中完成所有表格的填写,待税务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再进行系统上报和总机构的税款缴纳。与此同时,总机构将分摊表下发各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按照分摊的金额在当地完成税款缴纳。
二、在线急等——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实际利润额那一栏怎么填写?
20130-17800=2300
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计入本行。
三、企业所得税分配表什么时间报给税务所
每季度纳税申报时报送。
如果没报或者晚报会处罚吗?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你及时在下季度申报。
四、合伙企业对当年所得不进行任何分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
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〇〇8〕159号)第2条规定,合伙企 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 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
税。同时该文件第3条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所谓“先分后税”是指按照规定的 比例确定每个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据以缴纳个人所得税
或企业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 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因此,无论 合伙企业是否分配所得(利润),各合伙人均应按规定计算缴纳
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五、企业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