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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是什么格式?

发布日期:2026-09-17 09:21:49 来源:会计考试网

一、电子发票是什么格式?

电子发票是PDF文件格式。

电子发票是指“增值税电子发票”,是经营活动中开具或收取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收付款凭证,即电子形式的发票。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和普通发票架构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发票相同。

电子发票也分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发票的产生是为了税务机关可以更加规范性地对企业的发票信息和发票透明度进行管理。随着电商企业环境的兴起,电子发票可以有效规范电商企业的运营,减少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同时也适当降低了税务机关发票管理的成本。

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务局的签名机制。与传统纸质发票相比,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可以在线开票,节省发票工本费、税控机成本以及相关人力成本。

发行电子发票将大幅节省企业在发票上的成本,节约发票印制成本,而且不包括企业发票管理间接成本。而且电子发票系统可以与企业内部的ERP、CRM、SCS等系统相结合,发票资料全面电子化并集中处理,有助于企业本身的账务处理,并能及时给企业经营者提供决策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

(二)调出发票查验;

(三)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四)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

电子发票排版、样式和传统纸版增值税发票相同,以图片形式展示。网上营业厅、手机营业厅下载的电子发票以PDF文件格式展现,如需使用,请提前下载安装PDF相关的阅读器应用软件。

温馨提示:由于各地市政策差异,具体以当地为准。

二、电子增值税专票有没有章

电子增值税专票没有发票专用章。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进一步简化发票票面样式,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采用电子增值税专票的目的:为更好地适应发票电子化改革需要,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电子专票具备哪些优点?

电子专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相同。与纸质专票相比,电子专票具有以下几方面优点:

(1)一是发票样式更简洁。电子专票进一步简化发票票面样式,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使电子专票的开具更加简便。

(2)二是领用方式更快捷。纳税人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等渠道领用电子专票。通过网上申领方式领用电子专票,纳税人可以实现“即领即用”。

(3)三是远程交付更便利。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电子专票,与纸质专票现场交付、邮寄交付等方式相比,发票交付的速度更快。

(4)四是财务管理更高效。电子专票属于电子会计凭证,纳税人可以便捷获取数字化的票面明细信息,并据此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同时,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降低接收假发票的风险。

(5)五是存储保管更经济。电子专票采用信息化存储方式,与纸质专票相比,无需专门场所存放,也可以大幅降低后续人工管理的成本。此外,纳税人还可以从税务部门提供的免费渠道重新下载电子专票,防范发票丢失和损毁风险。

(6)六是社会效益更显著。电子专票交付快捷,有利于交易双方加快结算速度,缩短回款周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电子专票的推出,还有利于推动企业财务核算电子化的进一步普及,进而对整个经济社会的数字化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三、想请问增值税电子发票合法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消费者可用于维权或报销;受票企业可作为正式的会计凭证入账。

四、江苏增值税普通发票,7月9日开的发票是7月1日新规定的吗?

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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