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甘肃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水务局(水保局):
按照国家降费减负的工作要求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精神,现将我省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
(一)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1.4元一次性计征。
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范围之内。
(二)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1.4元一次性计征。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每吨0.7元计征。石油、天然气根据油、气生产井(不包括水井、勘探井)占地面积按年征收,每口油、气生产井占地面积按不超过2000平方米计算;对丛式井每增加一口井,增加计征面积按不超过4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每年收费1.4元。对生产技术先进、管理水平较高、生态环境治理投入较大的资源开采企业,收费时应按照从低原则征收。
(三)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按照每立方米1元计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四)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根据土、石、渣量,按照每立方米1元计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二、水土保持补偿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应当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收费收入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和门户网站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范围等内容进行公示;严格执行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甘肃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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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矿产资源丰富,种类繁多,未来将成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开采及储备基地。
庆阳是仅次于陕西省榆林市的中国第二大能源资源大市。甘肃最大的原油生产基地、长庆油田的诞生地,1970年十万石油工人进驻庆阳市宁县长庆桥镇,拉开了陇东石油大会战的序幕,28年后,长庆油田总部于1998年8月从庆阳市庆城县整体搬迁至陕西省西安市,其中庆阳市2013年原油产量达到659万吨。
地处鄂尔多斯盆地西南部的庆阳市,石油、煤炭、天然气资源富集。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全市能源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一油独大到油煤气新能源全面发展、从简单资源开采到全产业链拓展的巨大转变,尤其是2010年以来,能源重大项目相继落地实施,全市能源资源开发经历了跨越式发展,全面助力陇东国家能源基地建设。
庆阳市油煤气资源丰富,是长庆油田的发祥地和主产区,其中石油资源总量48亿吨,已探明地质储量20亿吨;煤炭预测储量2360亿吨,已查明资源量215亿吨;天然气预测储量1.5万亿立方米;煤层气预测储量1.4万亿立方米、页岩气预测储量1.8万亿立方米,石油、煤炭、天然气资源总量分别占鄂尔多斯盆地总资源量的40%、11.8%和10%,折合油当量1230亿吨,是国家传统能源资源的“金三角”,是正在建设的陇东大型能源化工基地和甘肃省重要的经济增长极。2012年国家发改委出台的《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将庆阳定位为“国家级大型能源化工基地”,今年甘肃省又把庆阳确定为“陇东国家能源基地”。
●石油开发:1970年,长庆油田在庆阳市华池县打成陇东地区第一口出油井,拉开了庆阳石油开发的序幕。经过半个世纪的开发建设,庆阳市境内发现5个储量超亿吨级大油田(华庆、西峰、合水、镇北、环江油田),现有油水井2.5万余口。2018年底,全市原油产量达到816.16万吨,是1990年的8.9倍,占全省原油总产量的96%;加工量达到312万吨,是1979年0.22万吨的1418倍。
●煤炭开发:大规模开发始于2008年,这些年先后有华能、华电、大唐等中央、省属企业进驻开发。庆阳市规划建设5大矿区(宁正、宁西、宁北、沙井子、甜水堡),目前已核准煤矿5座,设计总产能2430万吨/年,其中,1个已经投产(刘园子煤矿,已累计生产原煤161万吨)、4个正在加快建设(甜水堡二矿已出工程煤96万吨、核桃峪煤矿今年底有望建成并启动联合试运转、新庄煤矿2022年有望建成并启动联合试运转、马福川矿井已完成“五通一平”和供电工程)。同时,规划建设9座燃煤电厂,装机容量1856万千瓦,目前已核准燃煤电厂3座,总规模334万千瓦。特别是事关庆阳市煤炭资源开发转化的±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外送工程前期工作已经取得重大突破,有望今年获得核准并开工建设。
●天然气开发:2018年探明储量318亿方,新建天然气产能3亿方,引进的瑞华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已经建成投产,新增储气能力1200万方,加工液化天然气4000吨,是全省目前建成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天然气储气设施。
●新能源开发:2011年6月,华电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在环县启动,拉开了全市新能源开发的序幕。目前,庆阳市已核准风电项目装机规模共95万千瓦,其中已并网65万千瓦。全市正向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0万千瓦的目标迈进。
三、甘肃省环保税税目税率表
生产:贵金属、有色金属及化工产品
危险废物的收集及处理;贵金属、有色金属的加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的加工销售。
四、甘肃省资源税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税法将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确定为纳税人,将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污染物列为征税对象。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问题
环境保护税法第八条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计算方式: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前三项)×具体适用税额
应税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案例1:某企业2018年1月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氟化物各10千克,一氧化碳、氯化氢各100千克。甘肃省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2元/每污染当量。这家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计算该企业1月大气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0.95、0.87、16.7、10.75分别为相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
第一步,计算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单位:千克)
二氧化硫:10/0.95=10.53
氟化物:10/0.87=11.49
一氧化碳:100/16.7=5.99
氯化氢:100/10.75=9.3
第二步,按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排序
氟化物(11.49)>二氧化硫(10.53)>氯化氢(9.3)>一氧化碳(5.99 )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单位:元)
氟化物:11.49×1.2=13.79
二氧化硫:10.53×1.2=12.63
氯化氢:9.3×1.2=11.16
二、应税水污染物问题
环境保护税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计算方式: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第一类前五项、其他类前三项)×具体适用税额
应税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案例2:某企业2018年1月向水体直接排放第一类水污染物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总银各10千克。排放第二类水污染物悬浮物(SS)、总有机碳(TOC)、挥发酚、氨氮各10千克。甘肃省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4元/每污染当量。计算该企业1月水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0.0005、0.005、0.04、0.02、0.025、0.02分别为第一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4、0.49、0.08、0.8分别为第二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
第一步,计算第一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单位:千克)
总汞:10/0.0005=20000
总镉:10/0.005=2000
总铬:10/0.04=250
总砷:10/0.02=500
总铅:10/0.025=400
总银:10/0.02=500
第二步,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排序
总汞(20000)>总镉(2000)>总砷(500)=总银(500)>总铅(400)>总铬(250)
第三步,计算第一类水污染物应纳税额(单位:元)
总汞:20000×1.4=28000
总镉:2000×1.4=2800
总砷:500×1.4=700
总银:500×1.4=700
总铅:400×1.4=560
第四步,计算第二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单位:千克)
悬浮物(SS):10/4=2.5
总有机碳(TOC):10/0.49=20.41
挥发酚:10/0.08=125
氨氮:10/0.8=12.5
第五步,对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排序
挥发酚(125)>总有机碳(20.41)>氨氮(12.5)>悬浮物(2.5)
第六步,计算第二类水污染物应纳税额(单位:元)
挥发酚:125×1.4=175
总有机碳:20.41×1.4=28.57
氨氮:12.5×1.4=17.5
三、应税固体废物问题
环境保护税法第四条第(二)项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为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计算方式:应税固体废物应纳税额=【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免征)-贮存或者处置量(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
案例3:某企业2018年1月产生尾矿1000吨,其中综合利用的尾矿300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贮存200吨,计算该企业1月尾矿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尾矿适用税额为15元/吨。
应纳环境保护税:(1000-300-200)×15=7500(元)
四、应税噪声问题
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一个单位有不同地点作业场所的应分别计算,合并计征;同一单位边界多噪声超标按最高处声级计算;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标,按两处计算;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
计算方式:应税噪声应纳税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案例4:某企业2018年1月在甲、乙两地作业均存在夜间噪声超标。甲作业场地一个单位边界上有两处噪声超标,分别为超标1-3分贝、超标7-9分贝,超标天数为16天;乙作业场地沿边界长度110米,有两处噪声超标,分别为超标1-3分贝、超标7-9分贝,超标天数为14天。计算该企业1月噪声污染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工业噪声超标1-3分贝适用税额为350元/月,超标7-9分贝适用税额为1400元/月。
甲作业场地应纳环境保护税:1400(元)
乙作业场地应纳环境保护税:(350+1400)/2=875(元)
五、甘肃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2018
一、各省砂石资源税税率(从量计价)
1、安徽:砂石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2元
2、甘肃:砂石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1元
3、广东:砂石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1.5元
4、海南:河砂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3元;海砂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3元
5、黑龙江:砂石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1元
6、湖南:砂石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1元
7、江苏:砂石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2元
8、江西:砂石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3元
9、宁夏:砂石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3元
10、山东:砂石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2元
11、山西:砂石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2.5元
12、四川:砂石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3元
13、云南:砂石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0.1元-5元
14、河南:河砂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2.5元,建筑石料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5元
15、辽宁:砂石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2元
16、浙江;砂石资源税税率每立方米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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